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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教育局致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17-07-11 11:48  搜狐号:我爱大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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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朋友们: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宗县教育局将省、市、县有关教育扶贫政策摘录下来,传达给你们,望你们及时了解教育扶贫政策,尽早得到资助,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感受党和国家关怀,确保当前学龄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

一、广宗县教育局根据广教发〔2016〕6号文件规定,凡是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自2016年秋季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的儿童要优先享受学前资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等费用。是寄宿的要优先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等费用,并享受不低于2000元标准的高中助学金。

(四)大学生可优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省扶贫开发办文件冀教财〔2016〕36号文件和邢台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开发办文件邢教字〔2016〕85号文件规定:

(一)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

(三)免学费和免住宿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照同校、同年级统一使用教科书实际购买金额执行。

(四)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受资助时限,一般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业为止。扶贫对象退出后,仍可享受扶持政策至本学段学习结束。国家和省政策有变化时,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陈香梅公益基金会慧蕾行动今年继续资助:

1、今年考上大学本科的家庭贫困女生,经审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助5000元。

2、今年考入我县高中的家庭贫困女生,经审核合格后每年补助2000元,共资助三年。

各位家长,以上是省、市、县教育扶贫方面的有关资助内容,其它具体资助对象、条件及程序不清之处请咨询教育局督导室。咨询电话:7218701。

广宗县教育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