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公益导航团队 益导航 2017-03-09

2016年10~12月,留守儿童公益导航项目调研了8个省、市、自治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社会组织的参与情况。基于调研发现和以往的研究成果,项目组提出社会组织参与关爱保护工作的建议,并通过有关部门作为提案提交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
下文是提案概要。
《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建议》
(概要)
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地方政府对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包括对当地留守儿童详细摸底,建立报告制度;在学校设立留守儿童活动中心;民政部开展百县千村“中国儿童福利示范项目”试点;等等。
但是,国务院意见的真正落实仍需建立和完善许多相关机制,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引入并推广以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基础的社会创新模式以及对此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组织。而目前,社会组织的参与明显不足,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服务体系建设“重物轻人”,难以持续。
已有体系建设的最大问题是不设具体工作人员的薪酬或补贴。例如,有政府在农村社区示范推广的关爱留守儿童的试点项目只投资于硬件设施和活动费用,项目聘用的社区基层工作人员没有薪酬或补贴;一些地方政府依托学校设立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多是在原来心理咨询室或课外活动教室再挂一个牌子,只给很少一点活动经费,多数甚至不给;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开展关爱活动,也是多以向留守儿童捐赠学习和生活物品为主,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投入不足,专业化程度低。
由于近些年撤点并校,农村儿童住校比率持续增加,县及乡镇以下的学校在教学之外承担着繁重的学生日常监护等任务,但相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严重欠缺,使师资力量薄弱、教育经费紧缺的贫困地区学校压力进一步加大。
因此,规定每校必设的心理咨询室由未经专业训练的教职工兼职,大多形同虚设,难以有更多人力、精力关注留守儿童,遑论专业能力。而在农村社区聘用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政府主管部门也同样不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对社会创新模式的推广和对社会组织配套支持不足。
一些社会组织经过长期创新实践,与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形成了较为系统和有效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服务模式。例如“4+1”培养模式,涵盖思想政治、心理情感、行为习惯、人格品质,以及营养与健康安全保障等;又如驻校社工模式,帮助学校、社区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等等。
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能力或社工经验的社会组织,在留守儿童关爱和保护体系建设中的专业管理、人员培训、慈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政府合作或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还是少数,且政府只给活动和工作经费(通常也很紧张),配套人员费用,这些社会组织必须依靠募捐才能开展工作,不稳定、低水平收入使招聘和留住专业人才成为机构发展的最大障碍,品质提升艰难,项目覆盖面难以扩大,有效的模式不能拓展。
提案建议
为此,建议: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作用,积极支持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鼓励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推行社会组织已经运作比较成熟的留守儿童“4+1”培养模式,建构留守儿童教育支持体系。其中,政府教育部门负责配套完善教学条件与生活设施,保障模式内容真正落地、扎根;同时,支持合作的相关社会组织指导和监督学校按照系统化、标准化程序进行有效运作,实现该教育支持体系在学校的建构。
二、建立农村社区和学校的社工体系。
建立驻校、驻村社工体系,既能有效形成稳定、专业的留守儿童关爱和保护体系,也能增加就业岗位,还能填补贫困地区农村社工领域的空白,同时可为建立完善农村老龄人口等其他专业服务体系累积经验。
1、建立驻校社工体系。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中西部贫困地区,每所乡村学校招聘、配备1至2名驻校社工,纳入教育体系。政府采用合作或购买服务方式,由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培训、专家指导、项目管理、督导与评估等服务。国家教育部每年从财政教育经费中拨付专项资金支持该体系建设,支付驻校社工人员薪酬福利和工作活动费用,由省、地各级政府分担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和服务费用)。
2、建立驻村社工体系,纳入农村社区建设体系。在贫困地区每个行政村向社会或本村招聘1至2名驻村社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进入体系,在政府指导和监督下招募和培育适合农村儿童发展工作的社工。驻村社工体系建设可以参照大学生村官体系,可以与政府相关示范项目结合。社工人员薪酬福利及其工作、活动和能力建设费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费用均由国家民政部、省地各级民政部门确定比例分担或其它政府财政资金持续支持。
多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教育和农村建设的投入主要以硬件设施为主,而留守儿童社会重大问题更需要精神和心灵的帮助与支持。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在教育、民生、农村建设等财政经费预算中,除了硬件设施的投入,更应建立长期持续的服务性投入的保障机制,明确规定各项资金的来源和投入、使用办法。资金投入的规模随模式分阶段推广覆盖面扩大而逐步增加。
三、加强专业社会组织的参与。
上述创新模式,先由省、地相关政府部门以合作或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参与试点实施和逐步扩展,探索专业化、规模化运作、管理、培训与监督的模式和推广路径与方法。运行比较可靠成熟后,由政府纳入教育体系和农村社区建设体系,与社会组织合作加以推广实行。对于一些社会组织发育程度比较低的地区,应允许跨地域聘请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社会组织,并在工作中培育本地区专业社会力量。


